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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深圳公司商标转让介绍
    2025-8-29发布 2次浏览 信息编号:保密
  • 来源:元宝
  • 价格:面议
  • 新旧程度:全新
  • 地址:龙华街道
    • Q Q:1561150551
    • 联系人:元宝
    • 电话:18923406371
      • 机电商务网提醒您:让你提前汇款,或者价格明显低于市价,均有骗子嫌疑,不要轻易相信。
  • 信息详情

在深圳办理公司商标转让,需遵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规定,具体流程和所需资料如下:
一、商标转让办理流程
确认转让细节
转让方(原商标权人)与受让方(新商标权人)协商一致,明确转让商标的名称、注册号、转让价格、权利范围(如是否包含相关近似商标)等,签订《商标转让协议》。
准备申请材料
整理并填写商标转让相关文件,确保材料齐全、无误。
提交申请
线上提交: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(http://sbj.cnipa.gov.cn)的 “商标网上服务系统” 提交电子申请(需注册账号并具备数字证书)。
线下提交: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深圳商标受理窗口(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1 号新兴产业园(健兴科技大厦)B 栋 1 层)递交纸质材料。
缴纳转让费用
商标转让官费为 500 元 / 件(限一个类别),线上通过系统缴费,线下可现场缴费。
商标局审核
商标局收到申请后,约 1-2 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,若材料不符合要求,会下发《补正通知书》,需在规定时间内补正;若通过形式审查,将进入实质审查(约 4-6 个月),审查转让的合法性(如是否存在权利瑕疵、是否征得共有人同意等)。
公告与核发证明
审核通过后,商标局会在《商标公告》上刊登转让公告(公告期为 3 个月),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将核发《核准商标转让证明》,证明上的日期为转让生效日期。
二、所需材料
《转让 / 移转申请 / 注册商标申请书》
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签字盖章(公司需加盖公章,个人需签字),可从商标局官网下载模板。
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
若双方均为公司: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若一方为个人:提供身份证复印件(签字)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(如涉及)。
《商标转让协议》原件或复印件
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,包含商标名称、注册号、转让价格、生效时间等条款,双方签字盖章。
委托代理机构的证明(如委托)
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,需提交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(由委托方签字盖章)。
特殊情况补充材料
若商标为共有商标: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转让的证明。
若商标已质押:需提交质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。
若转让方为企业注销状态:需提供注销证明及清算报告中关于商标归属的说明。
注意事项
商标转让必须整体转让,同一注册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需一并转让。
转让申请核准后,《核准商标转让证明》需与原《商标注册证》一并使用才有效。
若转让的是未注册商标(仅申请中),流程相同,但需注意该商标是否已通过初步审定。
建议办理前通过商标局官网查询商标状态,确保无冻结、异议等权利障碍,也可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协助处理,提高效率。

详细咨询联系电话:1892340637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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